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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优质牙膏(粤妆甄品牙膏类别)评定活动的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-07-24 14:52:37

为贯彻落实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粤办函〔2020330号)工作部署和国家、省政府有关要求,加快我省化妆品产业专业化、品牌化发展步伐,由大体量向高质量转型,广东省自2022年起组织开展广东省优质化妆品(简称“粤妆甄品”)评定,截至目前已连续举办三届,受到业界广泛关注。

按照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《牙膏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规规定,结合广东牙膏产业发展实际,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委员会经广泛调研论证,在“粤妆甄品”评定体系的基础上,组织制定了《广东省优质化妆品牙膏类别评定规则》团体标准(T/GDMPAS 001—2025)并已于近日发布。

根据“粤妆甄品”年度评定工作安排,评定委员会决定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优质牙膏(简称“粤妆甄品牙膏类别”)评定活动。现将2025年度评定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组织架构

评定机构: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委员会

实施机构: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

评定依据:《广东省优质化妆品牙膏类别评定规则》团体标准(T/GDMPAS 001—2025

二、参评产品要求

(一)参评产品范围

广东省行政区内牙膏生产企业备案的牙膏产品。

(二)申报主体

申报主体应为牙膏的备案人;参评产品为委托加工的,申报主体应征得受托生产企业同意,并由受托生产企业签署《参评产品受托生产企业承诺书》。

(三)参评资格

1.申报主体应为在广东省依法登记设立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。

2.申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近3年内无监督抽检不合格记录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未发现严重不符合且无处罚记录、无严重不良反应记录、无查证属实的投诉举报、未出现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形;参评产品为委托加工的,受托生产企业近3年内也不得有前述情形。申报主体、受托生产企业应对以上事项做出书面承诺。

3.原则上参评产品备案应满2年,并在有效期内;已按规定开展完整版安全评估的参评产品,在备案并上市满1年后可以申报。

(四)申报数量

每一个申报主体最多可申报3款产品。请在本企业备案的产品中选择在质量水平、市场销售、功效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均有突出优势的产品参评。

三、申报起止日期

2025725~910日。

四、申报与评定流程

(一)申报

符合条件的企业,直接向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委员会办公室(简称“评委会办公室”)自主提交申报书。

(二)受理与审核

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申报材料,并对申报主体和参评产品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。

(三)评定

1.从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开展初评、复评。

2.由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委员会进行终评,决定2025年度“粤妆甄品”牙膏类别推荐名单。

(四)公示

将“粤妆甄品”牙膏类别推荐名单进行公示。

(五)评定结果

公示期无异议的,评定为2025年度“粤妆甄品”(牙膏类别)。

五、发证与宣传

(一)向获评申报单位颁发“粤妆甄品牙膏类别”证书。

(二)通过学会及相关媒体公布“粤妆甄品牙膏类别”名单,并对获评产品进行宣传推广。企业同时可使用“粤妆甄品”名称、标志对获评产品进行宣传推广,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。

六、申报材料要求

(一)广东省优质牙膏评定申报书有关要求请详细阅读《广东省牙膏申报手册》。

(二)申报书纸质版和样品请邮寄或递送至评委会办公室,电子版发至评委会办公室邮箱。

七、相关说明

本活动为公益性质,申报、评定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八、联系方式

广东省优质化妆品评定委员会办公室(广东省药品监管科学学会秘书处  地址: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粤能大厦6楼)

联系人:宋工(020-37601665  凌工(020-37601665

赵工(020-38811059

联系邮箱:gdmpas@126.com

 

广东省优质牙膏申报手册(2025).docx